English

南京发现李洪志同意成立“法轮功”辅导站书证

1999-07-31 来源:光明日报 郑晋鸣 我有话说

本报南京7月30日电口口声声喊着“法轮功”不是组织的李洪志,马脚越露越多。今天,记者在南京看到了李洪志同意成立南京市大厂区南化地区“法轮功”辅导小组亲笔批示。这份批示是南京市公安局从“法轮功”南京辅导站大厂片负责人陈家芳家中搜到的。

这份批示的背景是:1994年4月,李洪志在合肥办班,南京的刘汝文带队去合肥学习。在学习期间,刘汝文写了一份申请成立大厂区“法轮功”辅导小组的报告,报告内容如下:“李洪志大师,为了宏扬中华民族的气功事业,使李洪志老师的‘法轮功’大法在紫金山下扬子江畔传播推广,满足广大气功爱好者的要求,同时也便于李老师对南京‘法轮功’及时指导并加强联系,经研究推荐臧春雷(法轮功济南班学员)任组长,何进深、陈家芳、张迅、张玉华、王凤志、冉银罗同志为组员。登记表附后。以上报告当否,请‘法轮功’总站李洪志大师审查批复。南京市大厂区南化地区‘法轮功’辅导小组。1994年4月15日”

李洪志接到报告后随即批示:“我同意你区建立‘法轮功’辅导小组。请和武汉总站直接联系。李洪志1994年4月16日”

据公安部一名高级工程师鉴定:李洪志这份批示与他亲笔写的《李洪志个人简历》、《出境登记卡》中的字迹对比,确认此段文字是李洪志亲笔所写。

善于伪装的李洪志一边高喊:“我不办实体,不拉帮结派”,另一边又在偷偷地批示成立网络组织,可见他的政治企图。

手机光明网

光明网版权所有

光明日报社概况 | 关于光明网 | 报网动态 | 联系我们 | 法律声明 | 光明网邮箱 | 网站地图

光明网版权所有